罪犯想要重获自由,早点从监狱出来,立功是最好的方法的之一,如检举其他犯人、帮助警方抓人等等。但,减刑是有限度的,没有“一减到底”的状况。那样有立功表现时,到底能减多少刑呢?
立功可减刑
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、假释案件具体应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规定,被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在实行期间,假如认真遵守监规,同意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表现的,或者有立功表现的,可以减刑;有重大立功表现的,应当减刑。
换句话说,罪犯有立功表现的,可以减刑。至于具体能减多少刑,就要结合罪犯的状况来定了,状况不同,减刑幅度也是不一样的。
按规定,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应遵循以下标准:
1、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:
(1)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,应当实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;
(2)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,应当实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;
(3)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,应当实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。
需要的注意的是,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实行之日起计算,就是罪犯移交监狱实行的时间,而不是其被抓捕或被法院判决的时间。
2、依据实质状况,其减刑幅度为:
(1)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,一次减刑低于九个月有期徒刑;
(2)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,一次减刑低于一年有期徒刑;
(3)有重大立功表现的,一次减刑低于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;
(4)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,一次减刑低于二年有期徒刑。
3、减刑限制:
(1)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,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能少于一年;
(2)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,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能少于一年六个月。
(3)减刑间隔时间不能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。
值得注意的是,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,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。
当然了,以上主如果针对被判处特别徒刑罪犯的减刑的部分规定,其它更详细的规定或涉及无期徒刑、死刑的减刑大小的规定,可以查阅最新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、假释案件具体应使用方法律的规定》,或者找个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详细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