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结婚以后双方一块买房的,原则上夫妻双方都有份,离婚时要按一同财产分割。但,在办理房子产权登记时,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,根据产权登记规定,产权登记一方为房子所有人。因此,房地产证没名的一方担忧无权享有房地产分割。
事实上,夫妻双方结婚以后出资买的房,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,虽然一方房地产证没名,但由于确实是夫妻两个一同出资买房,所以应该是夫妻一同财产,没名的一方也有权参与分割。
按规定,以下财产是夫妻一同财产:
1、一方或双方的薪资和购置的财产;
2、一方或双方继承、受赠的财产;
3、一方或双方的常识产权获得的经济利益;
4、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、出租等生产、经营活动的收益;
5、一方或双方学会的债权;
6、一方或双方其他合法所得。
不过,由于该房地产是夫妻一同所有,所以离婚时进行分割的话,可能双方都想要房,毕竟目前房地产常见升值。但,假如能确定一方占有房地产,一方同意补偿的话,那样同意补偿时,将按市场价计算,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。
最后,结婚以后双方一块买的房,却由于房地产证没名致使一方的产权不确定的,其实只须证明自己确实有出资即可,如果有其他特殊的状况,譬如有产权登记的一方倡导是个人出资的,那样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。